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及影响

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分别在军事上、政治上和经济上。下面整理了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供大家参考。

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及影响

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一、军权的集中:解除禁军将领兵权,并调往外地充当节度使。继而削弱节度使实权,使其徒有虚名。接着,将禁军的统领权一分为三,都直接对皇帝负责。设立枢密院,枢密院有调兵权但不直接统领军队。而统领军队的将帅却没有调兵权,使其互相牵制。实行更戍法。实行“守内虚外 ”“内外相制”政策。驻军一半京师,一半各地。
二、行政权的集中:在中央,设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削弱和分割宰相的权力,实行军政、民政和财政的三权分立。在地方,派文臣担任知州;并设通判与之相互牵制。

三、财权和司法权的集中:设转运使把地方收入大部分运送中央;在地方司法人员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须报请中央复审和核准。

加强中央集权的影响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中唐、五代以来藩镇跋扈的局面,对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的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虽然解决了中央与地方藩镇的矛盾,却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其他政治制度

1、文人治国

北宋通过改革,采取了以文立国的国策,实行文人统治。宋太祖把科举制度作为人才选拔的基本制度,无论寒门士子,还是农桑人家,学而优者,均可以出入庙堂。文官出任中央及各地最高行政长官,地位居于武官之上。军队是军无常帅,帅无常军。

2、科举制度

在科举方面,宋太祖打破常例,以殿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最终的考核。这样一来,北宋王朝的官僚阶级队伍得到了壮大,从中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政治家,巩固了政权。

3、赋税制度

宋代的农材赋役制度,大致延续唐末的两税法,但增加了丁税。而差役则甚为繁重造成人民负担,因此王安石变法时有免役法的推行。

北宋的身丁税规定,男子20岁为丁,60岁为老。凡是20岁至60岁的男丁,都要交纳身丁税,交钱或交绢,与两税同时交纳。北宋承袭五代十国的苛捐杂税,以类合并,统称之为“杂变”。其中名目繁多,如农器税、牛革税、蚕盐税、鞋钱等,即所谓“随其所出,变而输之”。杂交也必须随同两税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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