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加强皇权的措施

1.调整中央和地方官制。在中央,废除丞相制;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军专事上,将大都督府改为五军都督府,皇帝独揽军事大权。2.制定和颁布《大明律》,维护皇帝独裁的封建专制统治。3.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监视臣僚。4.采用八股取士,以钳制知识分子的思想。

明朝加强皇权的措施

政治改革

明初官僚机构沿袭自元朝。朱元璋进行了改革,在中央废除中书省,明初中书省负责天下政务,其长官为左、右丞相,位高权重,丞相极易与皇帝发生矛盾,明朝时以胡惟庸任相后最甚。

胡惟庸势力逐大,威胁皇权。且日益骄横,懈怠政事。于是,1380年,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和有关的官员,同时宣布废除中书省,不再设丞相。

军事改革

军事上,设立前后左右中五大都督府,兵将分开,战时才领兵。

地方改革

在地方废除行省制,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在各府县的重要地方,朱元璋还设置了巡检司,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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