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中考加分政策 可以加分的考生

2021年中考什么考生能够加分呢?本文整理了部分地区的中考加分政策,欢迎阅读。

2021最新中考加分政策 可以加分的考生

2021九江中考加分政策

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学校,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具体规定执行。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优惠加分办法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它省定优惠加分政策按照《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执行。

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由当地中招办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2021北京中考加分政策

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1.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加20分给予照顾。

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10分给予照顾: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2)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1)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2)台湾省籍考生;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4.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执行。

6.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7.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8.凡享受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有关减分规定

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参加录取时,录取总分减5分后进行录取。

2021海南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一)符合以下各类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在录取时给予在各考试学科原始分总分上相应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加分名单将予公示):

1.革命烈士子女,全国公安、司法系统烈士子女,加20分。

2.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全国公安、司法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人民警察子女;

(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4)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

(二)军人子女符合《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按该办法给予对应降分录取待遇,不重复享受上述第(一)条中的加分待遇。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按该通知参照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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