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的基本观点是什么

《社会契约论》是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于1762年出版的政治著作。本文整理了社会契约论的基本观点,欢迎阅读。

社会契约论的基本观点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

1、契约关系。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

2、关于社会契约中的契约自由。

3、公共意志与人民的角色。

《社会契约论》的内容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

《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欧洲的革命运动和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独立战争。

《社会契约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卢梭写下《社会契约论》的当时,法国社会具有两大基本特征:

一是封建的社会制度等级森严,处于不同等级的人是不平等的。十八世纪的法国是黑暗,堕落的。社会中的人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僧侣,他们人数少但是地位非常高,在政治文化等方面有特殊地位;第二等级是国王贵族,他们拥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和权利,通过对第三等级,也就是农民,手工业者以及资产阶级的剥削与压迫来获得资产,维持其统治。

第一第二阶级举着“君权神授”的大旗,以“绝对权利”对第三阶级进行压迫,第三阶级为生存而奋起反抗,却被第一,二阶级以政治叛乱为借口用军队镇压。可以说,这三个阶级不仅在身份,地位上不平等,在劳动和财富上也是极其不平等的,并且这种不平等愈演愈烈。

二是受到了当时启蒙运动思想的深刻影响。当时启蒙运动正盛,而法国作为启蒙运动的中心,更是涌出一大批的有识之士激烈地批判着社会的封建专制的不合理以及宗教的愚昧无知,他们大力地宣传自由,平等与民主。

随着启蒙思想的发展,人们的思维更为活跃,“人”的观念逐渐扎根,较之宗教神权,对“人”本身的探讨更为深刻,自然法学说的发展,契约意识的形成,无不对身为一名激进的民主主义者的卢梭产生深刻的影响,让他写下了《社会契约论》这一著作,以求唤醒人们的自由平等的意识,并猛烈地抨击封建专制。

卢梭简介

卢梭(1712——1778)是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在哲学上,卢梭主张感觉是认识的来源,坚持“自然神论”的观点;强调人性本善,信仰高于理性。

在社会观上,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主张自由平等,反对大私有制及其压迫;提出“天赋人权说”,反对专制、暴政。

在教育上,他主张教育目的在培养自然人;反对封建教育戕害、轻视儿童,要求提高儿童在教育中的地位;主张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反映了资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从封建专制主义下解放出来的要求。

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