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淄博中考招生录取原则

2021年中考录取时间7月2日-7月中旬。本文整理了录取政策,欢迎阅读。

2021淄博中考招生录取原则

2021淄博中考综合录取政策

首先,录取原则保持稳定。普通高中录取以考查科目合格作为录取基本条件,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限制条件,以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至少4B3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从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4B3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40分之内。

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非指标生计划使用。因考生成绩并列,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先参照并列考生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会考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仍相同,则参照语数外成绩之和,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依然相同,则一并录取。

初中后职业教育类学校以考生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特别注意,“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试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高等师范教育类录取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方能参与录取。

其次,增强录取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两次志愿填报录取按照“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志愿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学校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分别按照各类学校录取原则实施分步录取,也就是,分成先后三部分按照录取原则依次进行择优录取,一经录取即不再参与后面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其中,普通高中按照先录取指标生计划、再录取非指标生计划的顺序进行,三个非指标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初中后职业教育类(不含“3+4”对口贯通培养高职本科和高等师范教育类)两个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特别说明,考生一经录取后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