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泸州中考志愿设置及录取批次

2021年泸州中考志愿填报时间4月28日8:00至4月30日,本文整理了志愿设置及录取批次,欢迎阅读。

2021泸州中考志愿设置及录取批次

中考志愿设置与填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 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与公办学校一致,需要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由市教育体育局依据学生中考成绩统一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再录取,学费按民办学校的收费规定执行。

高中阶段志愿。泸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两个类别。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四个批次)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四个批次:依次是民办学校批和公办第一批、公办第二批、公办第三批共四个批次志愿。

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填报其中的一个批次志愿或兼报其他批次志愿,每批次限填报一个志愿。填报的各批次普通高中志愿必须在本区县有招生计划的学校。

泸州高中忠山校区、城西校区分别独立招生,独立填报志愿。

跨区县就读的市内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填报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招生的普通高中,按就读地县区分数线录取;也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按户籍地县区分数线进行录取。

民办学校批志愿:

可在泸州天立学校、泸县二中实验学校、合江天立学校、合江利城高中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公办第一批志愿:

可在泸州高中忠山校区、泸州高中城西校区,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县二中,龙马高中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公办第二批志愿:

江阳区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泸州实验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龙马潭区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田家炳中学、泸化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纳溪区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纳溪中学、护国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泸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泸县一中、泸县四中、泸县五中、泸县九中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合江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合江中学、马街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叙永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叙永一中、叙永三中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古蔺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古蔺中学、蔺阳中学、金兰高中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公办第三批志愿:

合江县学籍或户籍考生:白沙中学、榕山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叙永县学籍或户籍考生:马岭中学、摩尼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设置三个学校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均可填报3个学校志愿。第一、第二、第三学校志愿均各限填报1所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每个学校志愿最多填报2个专业。

考生在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后,也可同时填报五年制专科志愿。

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

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志愿实行单独在网上填报,由市、县(区)招办组织实施。

定向招生办法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统招计划(不含特长生招生计划)按50%比例实行定向招生。享受定向资格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必须是读满2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学校所在区县的定向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县,学校所在区县的定向招生计划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初中学校。泸州高中忠山校区、城西校区的定向招生计划分别独立下达到各县区和江阳区的初中学校。

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计划分配到学校所在地的初中学校。

公办普通高中定向生在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计划时,剩余的定向计划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定向生最多可降低40分录取。

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严格按照2021年招生录取计划、标准和程序,进行公正、公平的录取。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同步录取。

普通高中志愿录取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普通高中录取分三次进行。首先进行统一录取,其次招生学校可以在掉榜生中按自主招生计划和方案进行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市录取学生实际报到和学校自主招生情况,下达补录计划,再由学校在掉榜生中予以补录。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格按志愿批次和分数由前到后依次录取。

根据普高志愿批次,先录取民办学校批,其次是公办一批,再次是公办二批,最后是公办三批。

前一志愿已被录取的后面志愿不再录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又达到后一志愿学校分数线的由后一志愿学校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不再录取,学费按民办学校的收费规定执行。根据录取批次泸州高中忠山校区和城西校区分别按各自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独立划线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后,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被甲学校录取的学生,乙学校不得招收,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并对乱招生学校按招生纪律严肃处理。

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录取

中职学校招生主要采取网上录取方式,分4个轮次进行。

第一轮次为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第二轮次为第二学校志愿录取,第三轮次为第三学校志愿录取。前三个轮次均通过网上统一录取方式进行,按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前一学校志愿未录取的进入下一学校志愿录取。

前三个轮次录取专业原则上按照学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确定,根据专业报名和录取具体情况,学校可征求学生意见进行专业调配。

第四轮次为学校自主录取,录取对象主要为已填报中职志愿但前三轮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未填报中职志愿的初中应届毕业学生以及其他符合就读中职学校条件的其他人员。

凡前一轮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后一轮次不再录取,录取后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就读学校的,新接收就读学校必须经原已经录取的学校同意,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市级以上重点专业,中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线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优先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报考中职学校所需专业和学位数,做到愿读尽读。

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后,又被五年制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就读。

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

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

由市招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数,按1:1.5的比例拟报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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