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评审护理高级职称,需要满足精通本科(本专业)理论,掌握国内外本科技术发展情况,并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应用于实际工作;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科技术操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问题;善于指导本科全面业务,能为医疗、教学和科研培养出高级人材等条件。

护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护理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申报;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

学历、资历条件:

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护师资格后,受聘副主任护师职务5年以上。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5周以上,独立承担专科护理查房工作,每年进行专科查房10次以上;

(二)有丰富的护理实践经验,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有处理突发事件的护理抢救工作能力;

(三)组织、指导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开展系统化整体护理模式病房管理工作,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技术操作;

(四)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并主持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实践1项以上;

(五)熟练正确地指导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培养专门人才,承担大、中专护理教学工作,并进行学术报告或讲座3次以上。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二)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3.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学科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聚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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